问:甘肃政法学院2006年招生概况如何?
答:甘肃政法学院2006年分文史、理工、艺术三类,按照提前本科和普通本科两个批次,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20个普通本科专业的学生2500人(含高水平运动员25人),另外面向甘肃省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本科)100人。
问:甘肃政法学院录取新生的依据和原则是什么?
答:凡报考甘肃政法学院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了其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确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依考生志愿顺序和高考成绩,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并注重相关科目(英语、语文、数学等)成绩的原则予以择优录取。鉴于报考甘肃政法学院的学生多、生源好,欲报考甘肃政法学院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最好填报各批次志愿的第一志愿。
问:甘肃政法学院录取新生时专业志愿安排的原则是什么?专业之间在是否分数级差?
答: 甘肃政法学院以调档线上报考甘肃政法学院的所有考生的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基本原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的实际考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一般在3-10分之间,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等情况。
问:甘肃政法学院录取是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和有特长考生政策如何?
答:甘肃政法学院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对有文学、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查验有关证书。
问:甘肃政法学院公安类专业对考生有何特殊要求?
答:2006年甘肃政法学院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禁毒学等5个本科专业属公安类专业,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安类专业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对考生性别、年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等有特殊要求。甘肃政法学院录取公安类专业考生时,将严格依照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的规定,参照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招生录取。因此考生在报考上述公安类专业时,首先应根据自身条件,与《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相对照,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方可报考。入学后,学校对公安类专业新生进行政审、面试及体能测试。
问:甘肃政法学院录取艺术类专业学生的原则是什么?
答:2006年甘肃政法学院招生专业艺术设计(本科)属美术类专业,录取该专业学生时,执行国家和相关省级招办关于艺术招生的政策,参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甘肃政法学院划定的专业课合格分数线,在文化课上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问:甘肃政法学院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原则是什么?
答:经教育部批准,2006年甘肃政法学院面向全国招收足球(男子)和武术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25名。甘肃政法学院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时,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办的相关政策,在文化课达到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标准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参加甘肃政法学院专项水平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问:甘肃政法学院招收预科学生具体情况如何?
答:2006年甘肃政法学院在甘肃省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学生100名,文理兼收。录取时,凡属省招办投档的考生,甘肃政法学院将根据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的政策和规定,依照考生志愿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预科生入学1年后,选择有关专业,经学校考核,成绩合格者转入下一级相应本科专业学习。
问:甘肃政法学院各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何要求?
答:甘肃政法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考核,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公安类专业还必须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外语类专业不录取口吃学生,美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问:甘肃政法学院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有何规定?
答:为适应学生毕业后工作的特殊需要,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招收新生的规定,甘肃政法学院公安类专业(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禁毒学和刑事科学技术)招收女生比例一般不超过计划数的15%,其它各专业招收女生比例一般不受限制。
问:甘肃政法学院对外语语种有何要求?
答: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限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问:甘肃政法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方面有哪些改革措施?
答:甘肃政法学院实行完全学分制,具体措施如下:
1、弹性学制。甘肃政法学院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实行3-6年的弹性学制,学生取得学籍后,在规定的3-6年学习年限内修业,学生修完全部规定学分后可提前至3年毕业,也可根据其学习情况和经济条件暂时停学,保留学籍,延长至6年毕业。
2、选课制。学生修业期间,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学习进程,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在一定范围内自由选择上课的时间、地点、授课教师等。在完成本专业所必需的课程的基础上,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修读自己喜爱的课程。
3、导师制。学校为每个学生指派导师,导师由具有教学经验的中高级职称教师担任。导师根据被指导学生的具体情况,指导学生以主修专业为主确定修业计划、修读课程等,对学生学习全面负责。
4、辅修制。每名在籍学生招生录取时确定的专业为主修专业,本科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可按学校规定辅修其他专业或专业方向课程,达到相关条件的,可颁发辅修专业毕业证明书。主、辅修本科专业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双学士学位。
问:就读甘肃政法学院后,如要继续深造,学校可提供那些便利?
答:学生在学期间可选择一定的专业方向纵深研究,可辅修第二专业,完成学业的学生可考取甘肃政法学院及国内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另外,甘肃政法学院与英国英格兰科技大学、伍斯特大学等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凡考入甘肃政法学院的学生、在校生、毕业生均有申请留学的资格,学校为学生出国留学提供便利。
问:甘肃政法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甘肃政法学院学校毕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各项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帮助毕业生就业。近几年毕业生主要面向全国以政法系统为主的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就业,连续三年甘肃政法学院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在80%以上。学校目前与武警北京总队、云南边防总队等单位签订协议,成为上述部队接收地方大学生基地院校。同时学校正在实行的学分制、辅修制等措施为学生的就业进一步拓宽了渠道。
问:甘肃政法学院今年的学费标准及住宿情况怎样?
答:甘肃政法学院各专业新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联合核准、规定的收费标准与办法。住宿情况为校内居住,四至六人一室,公寓化管理。
问:甘肃政法学院的奖、贷学金制度及对特困大学生的扶助措施如何?
答:甘肃政法学院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进行创造性学习,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资助,建立了各项奖、贷学金制度和对特困大学生的扶助措施:
1、奖学金。甘肃政法学院奖学金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学金共五个等级,各奖项的总授奖面为学生总数的56%。
2、贷学金。对经济困难学生按现行国家规定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与中国工商银行甘肃分行签订了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学生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向银行申请贷款。
3、特困生补助。甘肃政法学院对经审查确定的特困生实行补助政策。
此外,学校还通过在校内、社会上安排勤工助学实践岗位、接受企业捐款、建立特困生基金等,多渠道多方式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