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能否介绍一下黑龙江东方学院的历史沿革?
答:黑龙江东方学院是我省第一所全日制民办本科普通高校,是我省进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院校。1992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校,1993年开始参加全国高考招生招收专科生。1995年4月国家教委批准具有专科学历教育资格。2000年4月经省教育厅批准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办学,设置黑龙江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分部,在部分专业招收本科生,探索培养应用型本科层次专门人才教学模式。2001年9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向教育部申报了关于黑龙江东方学院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黑龙江东方学院的请示。2003年,教育部正式批准黑龙江东方学院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黑龙江东方学院,现成为我省25所省属本科普通高等黑龙江东方学院之一。也是我国首批9所民办本科普通高校之一。
◎ 问:请介绍一下学院的教学和生活条件?
答:学院坐落于哈尔滨市高校集中区学府路,校本部占地面积为27万余平方米,校园内环境幽静,空气清新,其中教学区、体育区和学生生活区占地面积20余万平方米,绿色食品教学实验基地近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余万平方米。学院现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与机械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等学部,开设以本科为主的经济、管理、文学、法学、工学、理学六大学科门类的专业,现有在校生8700人。今年将在32个本科专业(或专业方向)和12个专科专业招生。
学院按面向21世纪信息时代的要求建设起外语教学电台,多功能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语言、电子、物理、化学、工程等实验室教学手段先进,实验教学设施能充分满足教学需要。图书馆功能齐备,馆藏图书丰富,达到了现代化、自动化、网络化。学生们可以在这里探索科学的宝库,尽情遨游知识的海洋。体育设施本着满足教学、超前配置的原则,拥有具有现代水准的体育馆,室内篮球场、乒乓球馆、羽毛球馆、健身健美运动馆等都是一流的。学院实行后勤建设与管理社会化。学生公寓整洁舒适,安装有直拨电话和宽带网络接口,其人性化的管理为广大学子营造了家的亲和氛围。大众化食堂和特色食堂可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就餐需要,为学生提供了高质量的餐饮服务。
◎ 问:听说东方学院在有些专业实行"产学结合"的合作办学,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为探索产学结合的路子,学院已经分别与黑龙江乳业集团、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国家轻工业甜菜糖业研究所和黑龙江省信息产业厅软件行业协会等单位在乳品工艺、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食品检测技术与管理等专业实行合作办学,在部分专业实行"2+1"(专科)、"3+1"(本科)的教学模式,前两年(三年)在校内学习,第三年(四年)到专业对口部门或企业进行教学并进行实际操作。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样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可以较快地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 问:东方学院有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如何招生?
答: 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黑龙江东方学院与英国安哥利亚理工大学和俄罗斯国立远东太平洋经济大学签定了合作办学协议,根据协议,本科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参加黑龙江东方学院与英国安哥利亚理工大学的合作办学项目,并可根据志愿选择不同的培养方式,符合出国条件者按其所选模式派往英国高校计算机类、经济类、管理类和语言类等相关专业学习。培养方式有5种:①在英国学习预科1年、本科3年、硕士1年;②在中国学习本科1年,在英国学习本科3年、硕士1年;③在中国学习本科2年,在英国学习本科2年、硕士1年;④在中国学习本科3年,在英国学习本科1年、硕士1年;⑤在中国本科学习4年,在英国学习硕士1年。根据两校合作办学协议,在分段培养时互相承认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分。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双方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英方单发。参加此项目学习的学生国内学费按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收取,国外学费按英方黑龙江东方学院收费标准收取。本科俄语考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参加黑龙江东方学院与俄罗斯国立太平洋经济大学的合作办学项目。培养方式为2+3,即学生前两年在黑龙江东方学院学习,后三年到俄方高校学习,双方互相承认学习成绩和学分。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国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俄罗斯高校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参加此项目学习的学生在俄学习期间的学费按俄方收费标准收取。另外,凡在黑龙江东方学院学习的俄语专业学生,均有机会赴俄罗斯高校进行半年或一年的语言实习。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与日本、韩国相关高校合作协议,学生亦有很多赴日本、韩国高校留学机
◎ 问:能否介绍黑龙江东方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本科生毕业生考研的情况?
答:黑龙江东方学院以现代化、开放式、多科性、教学型、培养应用性专门人才的普通本科高校为办学定位,把毕业生质量及其在人才市场的竞争能力作为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努力实现各本、专科专业的高就业率、高考研率和高专升本率,历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在90%以上。根据省教育厅的统计,2005年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为93.9%,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为95.4%,均名列全省普通高校前列。2001和2004年,黑龙江东方学院两次被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授予全省普通高等黑龙江东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毕业生就业区域除本省外,还分布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山东、河北、辽宁、吉林、新疆等省市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黑龙江东方学院、科研单位、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部门,不少毕业生已成为所在单位的技术骨干或负责人;有的学生则以自己的专业特长独立创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还有的学生直接到国内一些重点大学攻读学位,或以自己突出的外语成绩出国深造。
黑龙江东方学院2004年考取的研究生占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6%,2005年为4.2%,主要黑龙江东方学院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辽宁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和东北农业大学等。
◎ 问:如何填报黑龙江东方学院志愿,黑龙江东方学院如何录取?
答: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列在《2006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计划》中"本科三表院校"栏目,专科专业招生计划列在《2006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计划》中"高职(专科)院校"栏目。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由省招生办组织的全省艺术类术科联考,并分别填报黑龙江东方学院的艺术类本、专科志愿,按省招生办统一规定录取
◎ 问:考入东方学院学习要否迁户口关系?
答:凡被黑龙江东方学院录取的考生,按国家关于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规定,报到时须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关系迁移到黑龙江东方学院,毕业后,凭国家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就业报到证》转迁到就业所在地。
◎ 学院是否设奖学金?有无勤工助学岗位?
答:黑龙江东方学院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特等奖学金为8000元,一等4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学习进步奖根据每学年学生的学习进步程度评选。学院团委和学生会还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为特困大学生联系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