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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面向21世纪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熟悉财经法规,掌握财会管理和核算手段与方法,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中介机构、以及经济管理部门从事财会与审计实务工作,也可经进一步培养,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制四年,毕业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要专业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企业生产管理、市场营销学、经济法、统计学原理、财政金融、会计学基础、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高级财务会计、企业会计实务、预算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纳税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学、审计学、计算机在会计中的应用等。
毕业生可在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各种经济性质的生产、流通、服务企业或公司、以及各类事业单位和团体从事财会的宏观管理和具体核算管理工作;在科研机构与教学单位从事科研、教学工作;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咨询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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