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国标代码12567)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北京市属国办高等艺术院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经验丰富,曾培养出很多享誉国内外的著名表演艺术家。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现设有戏曲、舞蹈、音乐三个系。下设京剧表演、京剧音乐、地方剧表演、芭蕾舞、中国舞、国标舞、声乐表演、器乐表演等多个专业。2006年面向12个省市招收150名高职学生。
一、2006年招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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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 业 |
专业方向 |
学制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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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206 |
戏曲表演 |
京剧表演、京剧音乐 |
2年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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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202 |
音乐表演 |
声乐表演、器乐表演 |
2年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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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203 |
舞蹈表演 |
现代舞编导、中国舞表教合一 |
2年 |
50 |
二、招生省市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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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生 源 省 市 及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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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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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北京 |
河北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辽宁 |
天津 |
湖南 |
湖北 |
江西 |
福建 |
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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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表演 |
50 |
20 |
8 |
3 |
2 |
|
6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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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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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50 |
25 |
4 |
5 |
|
4 |
3 |
|
4 |
3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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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50 |
34 |
|
5 |
3 |
3 |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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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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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150 |
79 |
12 |
13 |
5 |
7 |
9 |
4 |
7 |
6 |
4 |
2 |
2 |
三、报名条件
1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 1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 2 )具有中等艺术学校、普通高中毕业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要求。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 1 )各级各类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 2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的学生(以报名之日为准)。
( 3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四、专业报名考试办法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凡考生所在省要求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的,考生只需参加本省组织的相关专业联考,不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我院认可各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省里未组织专业联考的或联考中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的考生,报名、考试时间以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日期为准。考试科目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科目进行。
2、凡到我院报名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应于各专业考试前三天到我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3、报名时需交纳以下材料:
( 1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如果考生所在省未开始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持所在学校(单位、街道)单位介绍信,或高中(中专)毕业证书。
( 2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复印件。
( 4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
五、本院考试时间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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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考试时间 |
考 试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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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表演 |
2月18、19日 |
唱腔选段、身段表演、基功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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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2月25、26日 |
初试:器乐演奏(作品2首)、声乐(作品2首)
复试:器乐演奏(作品2首)、声乐(作品2首)
(与初试作品不同)、 视唱练耳、乐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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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2月25、26日 |
基本功训练、舞蹈模仿、节奏模仿、自选舞蹈片段一个(形式不限)、即兴、作品分析 |
注:音乐类考生自带乐器。
六、文化考试
1 、各专业考生,除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外,均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 200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报艺术文科类。
2 、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向参加本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发"专业合格通知单"。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联考的考生"合格通知单"由各省自行负责。
七、录取及学费:
考试全部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根据考生专业、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合格线按照考生所在省制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文化合格后按照专业排名顺序录取。 学费: 12000元/学年
八、注意事项
1 、 外省组织艺术专业联考的考生须按所属省要求,参加艺术类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具体要求请详细咨询本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2 、我院向考生寄发的材料,均通过邮局向考生寄发,请考生准确填写通信地址和收件人。
3 、我院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4 、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须缴费上学。由于艺术专业学习费用较高,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量力报考。
九、学院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南三环洋桥西1站地) 邮政编码:100068
网址:www.bjxx.com.cn
咨询电话:招生办 67561657(兼传真) 67572221-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