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全称: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2、校址:上海市南汇科教园区城南路1408号(邮编:201300)。
3、招生层次:高职。
4、办学类型:民办。
5、招生专业、计划及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对外公布的招生计划书。
6、外语考试语种要求:英语。
7、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表演艺术(含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方向)专业者男生要求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要求身高1.55米以上;报考影视表演专业者须形象气质佳,男生要求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要求身高1.60米以上,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9、录取规则:
(1)对参加上海市5月份“三校生”高考的考生:
①按考生报考我校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录满为止。
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影视表演、表演艺术(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乐器维护服务(钢琴调律)专业根据考生的两门专业技能课总分成绩,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根据考生的五门总分成绩,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第二志愿及补填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每次进档考生的三门文化课总分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对于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进档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并参与该专业的排序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投档,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经调剂后仍不能录取的考生予以退档。
(2)对参加全国6月份秋季高考的考生[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
①按考生报考我校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录满为止。
②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当地有关规定向我校投档。对每次进档的考生,美术类(含摄影摄像技术专业)专业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投档成绩的总分成绩,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类[含乐器维护服务(钢琴调律)专业]专业、表演类专业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投档成绩,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对于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进档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并参与该专业的排序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排序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投档,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经调剂后仍不能录取的考生予以退档。
10、收费标准:
(1)培养费(学费):非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不高于15000元/生/学年[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对外公布为准]。
(2)住宿费:2000元/生/学年-2300元/生/学年。
11、学历证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12、贫困生资助体系:(1)帮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对于一时难以支付全部学费的学生,可酌情允许其分期付款。(3)对于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异的学生发给奖学金,鼓励其努力学习、完成学业。(4)对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全额或部分减免学费、书费的奖励。(5)积极设立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减轻学生特别是贫困学生的经济负担。
13、咨询和联系:
电话:021-68023335、021-68023336、021-27221015
传真:021-68029025;E-mail:sibozbb@263.net
网址:http://www.shsipo.com
14、监督电话:021-68029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