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
本专业(也称人物造型设计)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具有形象设计师所必需的形象设计基本理论和相关知识及技能,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能在形象设计公司、影视公司、电视台、影视剧剧组、剧组、美容院、美发厅、化妆品公司从事各类设计化妆或营销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2.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以形象设计为主要业务范围,毕业生应获得下列几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具有形象设计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的美术基础、服装、化妆品等基础知识。
2).具备化妆、美发、护肤等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设计晚宴妆、新娘妆等各种人物发型。
3).具备服装设计与选配、人体造型的基本知识,能够从事演员、节目主持人及职业白领人士的形象设计。
4).使学生了解中外古今发型,掌握一般的发式造型基础知识(如修剪、吹、烫、包、辫、盘、恤等手法),为今后塑造人物形象打下扎实基础。
3.课程设置:
文化课:大学语文、大学英语、邓小平理论、哲学、法律与道德;
职业基础课:现代礼仪、艺术概论、影视赏析、艺术讲座、计算机应用;
专业课:素描、色彩、设计效果图技法、初级美容、初中级化妆艺术、初中级发型技术、毛发制作、戏剧化妆、影视特殊化妆、服装与饰品设计、照相及婚纱摄影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