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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2号)和《教育部关于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06]2号附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校名、校址

  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二、办学性质、办学层次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以下简称天华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制四年,独立招生,独立校园,独立颁发毕业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天华学院由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天华教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上海师范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为市属重点高校,有五十多年的办学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负责学院培养目标、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组织工作和颁发学位证书;上海天华教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拥有一批知名教育专家和实业人士,热心民办高等教育事业,深刻了解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熟悉民办高等教育管理运作,负责学院教学区投资,并参与学院管理;上海天贤教育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配套生活区投资和管理。

  学院已组建了一支高校管理经验丰富、充满活力与进取精神的领导团队以及职称与学历并重、教学经验与实践能力并重、专职与兼职结合、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目前,院级领导班子平均年龄45岁,全部具有高级职称和高校管理经验;学院各职能处室的负责人大多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富力强,精力旺盛,务实高效。同时,学院还组建了一支实力雄厚的学科带头人队伍,所有系主任均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各系都配备了一名常务副主任,能全身心协助系主任负责日常教学和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教师队伍三分之一由上海师范大学派出,三分之一从上海其他重点高校聘请,三分之一由学院面向国内外直接人才引进校内。学院现有百余名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占40%,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60%。

  三、办学目标、办学特色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专业设置紧密结合上海产业政策,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现代服务业为辅,强化外语和师范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级专业人才为目标,以适应上海区域经济、各大工业区以及长三角地区现代化外向型企业对人才的需求。

  四、招生机构及其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审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全面负责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讨论和决定重大招生问题。

  (2)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职责:监督录取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受理招生录取方面的投诉。

  (3)招生办公室

  职责:贯彻执行本校招生工作章程和方案,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2006年秋季,我校招收全日制本科生801名,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全部住读。招收的专业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英语,日语,学前教育,汽车服务工程,国际商务,物流管理,艺术设计等十一个。

  六、录取原则

  (1)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相结合;

  (2)以文化考试为主要的入学考核形式;

  (3)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取方法和程序

  在上海市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上,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数的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对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第一志愿报考不足的专业,依次按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八、健康要求

  凡报考我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有关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九、收费标准

  我校2006年入学的本科生均在我校生活区住读。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我校2006年入学的本科生收费标准(不包括教材费等)如下:

  学费:15000元/年

  住宿费:2500元/年

  [注]上述收费标准参见沪价费[2005]025号文,沪教委[2005]41号文。

  十、监督措施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杜绝一切不正之风。

  (二)要求全体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规范程序,依法招生,秉公办事。凡有子女或亲戚报考本校者,一律不得参加招生工作。

  (三)凡为我校录取的全部新生,我校将按时向社会公布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凡违反录取原则和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立即纠正。

  (五)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三天内,本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处理考生和考生家长来信来访工作。接待地点:学院招生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监督电话:021-39966366

  咨询电话:021-39966222,021-39966101

  学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学院邮编:201815

  学院网址:http://www.sthec.com

  电子信箱: thxy@s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