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为基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获得政法系统公务员和律师所需知识的训练,能从事经济法律事务,具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律知识,熟悉经济法律、法规的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接受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与熏陶。掌握社会主义法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掌握经济法规;了解经济领域的基本知识;掌握计算机、外语和其他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知识与技能:
1.较宽的知识面,有一定的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写作和论辩能力;
2.胜任基层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室的法律业务工作和文秘
工作,在办理各类经济案件中有业务特长;
3.能查阅本专业外文资料,能用计算机进行一定的业务工作,
4.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课程设置:邓小平理论概论、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财务会计、审计学、刑法、民法、法律文书概论、合同法、公司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等。
就业方向:
1.基层人民法院的经济庭从事经济审判工作;
2.人民检察院的起诉科和反贪局从事经济案件的侦察和起诉;
3.在律师事务所从事经济案件的代理和非诉讼的经济法事务;
4.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法律事务,适合在法律顾问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