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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章程

  1.高等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院校代码:093

  2.校    址:浙江省金华市二环北路3366号(浙江师范大学西区)   邮政编码:321004

  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2)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3)外语语种不限。

  (4)男女比例无要求。

  (5)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6)专业录取规则:

  A、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2、3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3、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则减去3分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依次类推。艺术类专业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

  B、英语单科要求:英语专业原则上在105分以上,对外汉语专业原则上在100分以上,日语专业原则上在95分以上;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当年生源总体情况适当提高或降低单科成绩要求,有关更改需备案。

  C、对于省内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某一单科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优先录取以下专业:

  文科考生:英语≧130分者,可优先录取英语、对外汉语专业;

  理科考生:英语≧130分者,可优先录取英语专业;

  D、在进行专业调档时认同考生的加分。

  E、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中毕业会考成绩优秀、获得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各种竞赛中获奖、有小发明创造、有文艺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6.其他:

  (1)新生学费标准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专业18000元/年,外语类专业16000元/年,其它专业均为15000元/年。考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2)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毕业证书并授予浙江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7.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2291187、2291029、2282245  传真:0579-2282335

  (2)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

  (3)学校网址:http://xz.zjnu.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