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和教学的基本技能,能在中小学从事音乐教学,组织课外文艺活动和竞赛工作的中小学音乐教师。

  专业核心能力:了解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方针政策,掌握音乐表演的技能技艺和组织教学活动的技术能力。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音乐基础理论、声乐、器乐、舞蹈、形体训练、视唱练耳、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音乐教材教法、中小学音乐教学研究、现代教育技术、社会调查、教学实习、毕业实习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可设置的专业方向:舞蹈教育。

  就业面向:中小学、企事业、群众团体的音乐教师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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