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知识和能力,主要能在特殊教育机构及与特殊教育相关的机构从事特殊教育实践、理论研究、管理工作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心理和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进行实际教学工作并能进行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教育学、心理学、医学

  主要课程:特殊教育导论、盲童心理与教育、聋童心理与教育、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残疾儿童生理与病理、残疾儿童康复、特殊教育技术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特殊教育见习、实习、科研实践等,一般安排时间总数不少于14周。

  主要专业实验:残疾儿童生理、病理实验、残疾儿童心理实验,特殊教育技术和设备实验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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