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汉语及语言学、中国文学等方面的系统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相关部门从事汉语言文字的教学科研、对外汉语教学、语言文字管理及语言应用方面实际工作的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及语言学、中国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有关理论思维和专业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调查研究、语言教学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汉语及语言学、中国文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语音实验技能、中文信息处理技术、汉语教学法;

  3.具有哲学和文史知识基础,以及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社会调查能力;

  4.了解我国有关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当前语文文字工作任务;

  5.了解语言文字研究的理论前沿和汉语科技应用的前景;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文学史、中国语言学史、计算语言学、汉语史、汉语方言调查、逻辑学、欧美语言学、实验语音学、中文信息处理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语言调查、教学实习、论文写作等,一般安排10周~15周。

  主要专业实验:普通话语音测试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

北京市
  中国人民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河北省
  河北师范大学
辽宁省
  辽东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大连水产学院
  沈阳工业大学
吉林省
  延边大学
上海市
  华东师范大学
  复旦大学
江苏省
  徐州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浙江省
  宁波大学
  宁波工程学院
福建省
  集美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华侨大学
  厦门大学
江西省
  江西农业大学
山东省
  泰山学院
  鲁东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枣庄学院
湖北省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孝感学院
湖南省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广东省
  华南师范大学
  嘉应学院
四川省
  乐山师范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
陕西省
  西安外国语大学
青海省
  青海民族学院
新疆
  喀什师范学院
  新疆师范大学
  塔里木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